博雅汇(武汉)咨询有限公司

消毒产品生产许可代办,消毒产品备案,涉水批件代办,输配水设备卫生许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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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(咸宁、鄂州、仙桃、荆州、随州)食品用纸包装、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代办

发布者:吴先生 | 来源:博雅汇(武汉)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:2020-10-13
产品单价
100.00元/件
起订量
1件
供货总量
10000 件
发货期限
自买家付款之日起7天内发货
品牌
博雅汇
   

2 工作机构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(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)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用纸包装、容器等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;在审查机构的配合下对企业进行实施细则宣贯;组织企业实地核查;汇总企业申请及审查材料;生产许可的监督和管理工作。 


3 生产许可程序 

3.1 申请和受理 

3.1.1 申请生产食品用纸包装、容器等制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
3.1.1.1 有营业执照。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所申请生产或加工的产品; 

3.1.1.2 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; 

3.1.1.3 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; 

3.1.1.4 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; 

3.1.1.5 具有健全有效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; 

3.1.1.6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; 

3.1.1.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,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、高耗能、污染环境、浪费资源的情况; 

3.1.1.8 法律、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,还应当符合其规定。 


3.1.2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,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(除特别规定外,均为一式三份,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存一份,审查机构存一份,审查中心存一份): 

3.1.2.1《食品用包装、容器、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申请书》; 

3.1.2.2 营业执照复印件(企业申请时需携带原件); 

3.1.2.3 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、安全卫生要求的《企业自我声明》; 

3.1.2.4 企业生产管理制度清单; 

3.1.2.5 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;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的内容应包括产品使用方法、使用注意事项、用途、使用环境、使用温度等文字、图示及警示内容; 

3.1.2.6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


博雅汇(武汉)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 吴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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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 򈊡򈊨򈊥򈊠򈊢򈊧򈊡򈊠򈊩򈊦򈊧 邮箱 120781022@qq.com
传真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地格林春岸
主营产品 消毒产品生产许可代办,消毒产品备案,涉水批件代办,输配水设备卫生许可 网址 http://xiaoduxuke.b2b.huangye88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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